首页 > 通知公告 > 简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第三次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
2022-04-08

近日,由市财政局主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第三次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顺利举行。继前两次邀请人大政协代表、行风效能监督员之后,本次邀请对象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直接参与主体—政府采购供应商,共有9家供应商代表受邀走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感受杭州市近些年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改革进展及成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吴卫民主持会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和业务受理处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开始前,供应商代表观看了“杭州市政府采购动漫剧”,了解政府采购政策、程序、方式和流程,随后参观了市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4楼供应商答疑室、专家签到等候区、样品存放室和评标直播室等场所,深入了解政府采购招投标各环节以及保障公正公平评标的各项举措。座谈会上,市采监处专门组织了政策辅导,就省市最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解读,市交易中心就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活动进行业务培训,结合采购实例提醒供应商注意事项。

今年以来,杭州市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一是依托数字改革深化监管举措。加快政府采购数智化改革,推行“数智眼”、“智采CT”等功能,采购单位、监督职能部门可以大数据为核心,针对采购效率、公平竞争、政策功能、执行进度、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穿透式数据分析。目前市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视频已与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可实时在线监控开评标现场。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方式的使用情形,规定了电子卖场合同金额达分散标准的项目,须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鼓励引导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投诉,提高救济效率。市交易中心对于在线提起的询问和质疑,均依法及时进行答复,同时对于质疑答复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扶持企业发展推动稳进提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情况公告制度,每年630日前,主管预算单位要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鼓励供应商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注明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预付款比例、业绩分占比等要求,聚力中小企业成长。四是提高采购绩效优化营商环境。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采购结果确定均在线完成,原则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市交易中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文件范本标准化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发布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作为指导文书,供相关方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参会供应商对杭州市近些年在政府采购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表示赞赏,对政府采购改革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供应商代表们也结合自身实际,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保障供应商权益、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加强投标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交易中心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绩效,落实采购政策,锚定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高标准交易的目标,进一步擦亮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底色,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积极贡献。

 

 

政府采购处: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