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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佳坞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文件)
2023-04-06
模板一: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佳坞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佳坞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20230403001

交易项目名称

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佳坞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

交易类型

租赁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项目位于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的佳坞水库,面积约39.8亩(具体以现状为准)。用途为清水鱼养殖,租赁期限为10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年租金:前5年每年5万元起;后5年每年5.5万元起,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52.5万元(不含税价)。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租金不含任何税金和管理规费。现经社员股东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同意由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报名开始时间

2023-4-7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3-4-18      10:00:00

报名地点

本次挂牌报名、竞价全部采用网上操作:1、竞买人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中自行提交报名材料;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租赁年限

10

出让数量

39.8亩(以现状为准)

起拍价

52.5万元(不含税价)

加价规则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受让方条件

以清水鱼养殖为主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报名须知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如申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申请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参加的决议、经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4、产权交易承诺书;

5、保证金缴款凭证;

6、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付款方式

年租金:前5年每年5万元起;后5年每年5.5万元起,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52.5万元(不含税价)。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租金不含任何税金和管理规费。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提供杭州市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作为唯一的票据。(租金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临安农商银行天目山支行,帐号:201000037426225

 

 

 

 

 

 

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禁止在水库(山塘)库区和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乱搭乱建,不得在溢洪道内设置拦鱼网,保持水库库区的整洁。

2、竞得方要确保水库(山塘)管理用房干净整洁,并保证有一间用于水库管理,满足水库日常办公、防汛值班、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等安全与生产管理的需要及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竞得方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放水设施以及其他设备,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水库的正常管理工作。

4、竞得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控运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调度运行,当遇台风、暴雨、地震等紧急情况,须无条件服从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运行。竞得方应服从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灌溉、供水等调度,保障第三方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

5、当发现有危及水库(山塘)工程的异常情况时,竞得方应立即向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采取降低水位等措施。

6、竞得方须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水库山塘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业化管护单位,做好该水库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

7、竞得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当地村民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8、未经审批不得建造不符合规定的永久性建筑或临时建筑。

9、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按约定用途依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发生责任及意外事故(含天灾人祸风险),所有责任由竞得方自负,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

10、租赁期满应保持库区现状,涉及库区里的鱼资源及竞得方新增的设施、设备、附属物在租赁期满前由竞得方负责处置完毕;期满不论是否处置完毕均按现状归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如继续租赁的,由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规定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优先权。

    11、租赁期间,竞得方不得拖延租金,租金逾期加纳的经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讨仍不缴纳的,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开始时间

2023-4-18  10:00:00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合同履约

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竞得方须向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3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义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作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

缴纳账户

 额:5万元整

 名: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户:86918100084127-003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未竞价成功的单位或个人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联系电话:0571-23616020。

产权所有人

联系方式

名称

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及电话

潘晓航     13777369755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名称

杭州天目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潇潇     15990172700

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

名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赵冠华     0571-23616016

行业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李晓媛     0571-89540942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租赁合同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数,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临安区天目山镇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佳坞水库经营权、水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pdf
产权交易文件:天目山镇杲村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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