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净水有限公司污水厂污泥运输项目
2023-03-10
2023-03-10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污水厂或净水厂污泥运输及处置业绩(同一业绩须包含污泥运输和处置,合同业绩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单价合同需提供累计金额证明),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单价合同的,需提供合同期内累计金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对以上评标办法再次做出澄清,具体如下:运输及处置业绩须在合同内体现,其中处置业绩可以是投标人与污泥处置单位的分包业绩,若处置业绩是分包的,须提供分包合同。若投标人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三方或四方合同中体现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运输费用和处置费用是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与产生单位进行结算的同样认可为一个业绩。
招标人: 杭州余杭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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