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评标结果公示
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已于2024年10月24日公开开标,并于2024年10月24日进行了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6楼
电话:0571-82899022
招标人: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评标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单位名称排序) | 投标报价 (元) | 服务期 | 质量标准 |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编号 | ||||
重庆交大交通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2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并提交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相关成果报告止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李治 | G3300340677 |
杭州萧山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2022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并提交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相关成果报告止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韩军 | G3300268759 |
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24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并提交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相关成果报告止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丁林祥 | G3300213276 |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 是否通过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中桥安科交通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方式缴纳,但未获取“缴存确认表”。 | 根据“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中“(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条款,该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果 |
重庆交大交通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TJ01标段第三方 安全咨询服务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特大桥3266m/1座,茶山枢纽主线上跨营运角台温高速公路;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9月。 | 合同协议书 | 通过评审 |
重庆交大交通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TJ03标段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特大桥2844.2m/1座,机场枢纽主线上跨营运甬台温高速复线;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1日。 | 合同协议书 | 通过评审 |
李治 |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TJ01标段第三方 安全咨询服务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特大桥3266m/1座,茶山枢纽主线上跨营运角台温高速公路;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通过评审 |
李治 |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TJ03标段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括特大桥2844.2m/1座,机场枢纽主线上跨营运甬台温高速复线;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通过评审 |
杭州萧山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3省道东复线高架南延工程第三方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项目包括主线特大桥2046.601m/1座;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30日。 | 合同协议书 | 通过评审 |
韩军 | 03省道东复线高架南延工程第三方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项目包括主线特大桥2046.601m/1座;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通过评审 |
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 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括特大桥16696 米/2.5座;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2月1日。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通过评审 |
浙江交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 | 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特大桥约16121.197m/1座,上跨多条已运营道路,如高速公路(杭绍台高速、诸永高速)等;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17日。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通过评审 |
丁林祥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 | 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项目包括特大桥约16121.197m/1座,上跨多条已运营道路,如高速公路(杭绍台高速、诸永高速)等;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通过评审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彩虹快速路东延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电子招标无须签字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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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