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2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湾街道部队分界河综合整治工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资格能力 |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 综合 得分 | 排序 | |||
企业 资质 | 其他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江山市冠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8165225 | 180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徐淑平 | 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浙2332019202309047 | 99 | 1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浙江双泓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1、专职安全员未提供相关附件资料;2、所有项目人员未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3、无“透明工程”资料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⑹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2 | 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两人劳动合同已过期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⑹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3 | 嘉兴市乾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人单位合法工资关系资料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⑹ 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 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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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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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官军 | 联系人 | 刘先成、潘正阳、曹剑斌、陈敏娇 |
联系电话 | 13735820208 | 联系电话 | 0571-87981527/13758171369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新宏路38号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