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荷源府 17 幢10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3ZL136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7-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8-07 |
出租底价 |
1 元/平方米/天 |
房屋所在地区 |
330000,330100,330109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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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徐小姐、施先生 0571-85085592、0571-85085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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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荷源府1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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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萧山区新塘街道荷源府1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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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状 |
空置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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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7261号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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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面积 |
147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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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使用期限 |
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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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1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147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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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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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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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8个月。该期限计入租赁期限内但不计租金,该8个月的租金在第一个计租年度租金中优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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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条件 |
半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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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整方式 |
前五年不变,后每两年递增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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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2个月租金(四舍五入,规整至个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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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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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经营酒店、养老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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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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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场地的依法经营权。承租方须持有该行业经营的合法执照,按有关规定办妥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手续(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报出租方备案),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承租方应作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租赁场地内的一般防火器材由承租方自费购买。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按国家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完成租赁场地二次装修消防工程的实施及开业消防验收。承租方的装修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等需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租赁场地内的消防设施及消防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因二次装修消防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问题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政府相关部门在检查或抽检中发现问题,无论政府相关部门是否予以处罚,出租方均有权向承租方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承租方并负责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整体转租、分租面积不得超过200㎡,不得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作债务抵押;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和内容。 (6)承租方按合同约定装修后开展正常营业。若因经营需要重新自行装修,必须提前2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标准和图纸等有关资料,经出租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在物业租赁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物业结构。若因承租方擅自改变物业结构致使物业受损,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3、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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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5年及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交其有效营业执照且证载成立时间至本次信息披露截止日满5年,同时提交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股东出资证明及银行进账证明等。】 (2)意向承租方现有经营公寓体量需不低于 3万平方米。【执行标准: 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自主经营或受托运营公寓项目规模累计经营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证明材料》,其中为自持的,提供产权证,证载的权利人须为意向承租方;为委托管理的,提供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载明的管理方须为意向承租方;为租赁经营的,提供租赁经营合同,合同载明的承租方须为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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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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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帅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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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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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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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是 |
刊登媒体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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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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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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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0.01元 |